市委党校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发挥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根据市委对我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及各类专门人才,承办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有关专题研讨班,负责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考核,考核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反馈。
(二)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性教育,引导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锻造过硬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开展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研讨重大理论、战略和方针政策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发挥党校智库作用。
(四)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开展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
(五)挖掘整合利用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承担市外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工作。
(六)对全市各县(区)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各县(区)党校教研骨干的培训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委党校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昕 84366510
(二)教务处。负责人:刘水长 84366502
(三)科研处。负责人:陈黎黎 84366036
(四)党群处。负责人:崔建国 84366510
(五)网络信息处。负责人:刘祖盛 84366012
(六)总务处。负责人:程杨 84366526
(七)干部学院教研室。负责人:丁锐锋 84366503
(八)学科教研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公共管理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市情研究室)、法学教研室、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 临时负责人: 李平军 84366285
撰稿:办公室
编辑:文婷婷
审核:刘祖盛
签发:乔 震